2015山西长治市城区招聘小学教师58人,招聘实行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办法,按百分制计算,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。长治市城区教师招聘报考条件如下: 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: 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; 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; 4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; 5、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 6、年龄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即1979年12月7日之后,1997年12月7日之前出生)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: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;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;现役军人、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(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研究生、专升本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、学位证书报考);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(聘)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;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人员;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。 上述现役、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,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起始日为截止日期。 相关公告: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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